工商時報【劉靜瑀╱台北報導】

為確保市售圍巾品質安全,標檢局日前隨機購買15件圍巾進行「品質項目」檢測及「中文標示」檢查。品質項目部分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,中文標示方面,經初步檢查未依服飾標示基準標示的圍巾高達9件。

標檢局官員表示,15件圍巾在游離甲醛及禁用偶氮色料項目,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,但中文標示部分,9件商品未依「服飾標示基準」標示,不合格率達6成。標檢局說明,圍巾商品不屬公告應施檢驗品目,中文標示經初步檢查未依「服飾標示基準」規定部分,已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「商品標示法」處理。

標檢局強調,「甲醛」為環保署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,濃度高時有刺鼻氣味,引起眼睛與呼台中公司登記吸道不適,長期暴露在高濃度甲醛環境中,恐引發呼吸道疾病、影響生長發育和誘發腫瘤等健康危害,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,以維消費者權益。

標檢局建議民台中公司設立登記眾,應選購商品本體及外包裝標示清楚、詳細的產品,像是國內產製應標示製造廠商名稱、電話及地址,若為進口商品,應標示進口廠商名稱、電話及地址。挑選圍巾時,可先嗅聞查看有無刺鼻異味,使用前最好先以清水洗滌過,以減少化學物質殘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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